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爬架電動葫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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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说明
產(chǎn)品名稱:爬架電動葫蘆 一、特性及用途 爬架電動葫蘆屬于群吊電動葫蘆的一種,具有結構緊湊、體積小、重量輕、效率高、制動可靠、使用方便、起吊速度慢,機體質量輕,機件硬度高,磨損小的特點。廣泛用于各行各業(yè)的加工車間、倉庫、碼頭、及各種現(xiàn)代化的生產(chǎn)流水線,裝配線。在空間較小的工作場所使用更是靈活迅捷,安全方便,特別適用于建筑工程領域的爬架,爬模的提升,大型油罐的群吊領域。 二、結構及工作原理 DH型環(huán)鏈電動葫蘆由HS型手拉葫蘆(去掉手鏈輪、手拉鏈、手鏈輪罩殼等零部件)、盤式制動電機及行星減速器三部分組成。其工作原理:電動機的轉動,通過行星減速器的減速,輸出轉速和動力,帶動葫蘆上的長軸旋轉,使葫蘆進行工作,切斷電源是則依靠制動電機的制動作用,使葫蘆停止工作,重物即停止在相應的位置上。 三、注意事項 1.新安裝或經(jīng)拆檢后安裝的電動葫蘆,首先應進行空車試運轉數(shù)次。但在未安裝完畢前,切忌通電試轉。 2.在正常使用前應進行以額定負荷的125%,起升離地面約100毫米,10分鐘的靜負荷試驗,并檢查是否正常。 3.動負荷試驗是以額定負荷重量,作反復升降與左右移動試驗,試驗后檢查其機械傳動部分,電器部分和連接部分 是否正?煽俊 4.使用中,絕對禁止在不允許的環(huán)境下,及超過額定負荷和每小時額定合閘次數(shù)(120次)的情況下使用。 5.安裝調(diào)試和維護時,必須嚴格檢查限位裝置是否靈活可靠,當?shù)蹉^升至上限定位置時,吊鉤外殼到卷筒外殼之距離必須大于50mm(10t,16t,20t必須大于120mm)。當?shù)蹉^降至下限定位置時,應保證卷筒上鋼絲繩安全圈,有效安全圈必須在2圈以上。 6. 不允許同時按下兩個使電動葫蘆按相反方向運動的手電門按鈕。 7. 工作完畢后必須把電源的總閘拉開,切斷電源。 8.應由專人操縱,操縱者應充分掌握安全操作規(guī)程,嚴禁歪拉斜吊。 9.在使用中必須由專門人員定期對電動葫蘆進行檢查,發(fā)現(xiàn)故障及時采取措施,并仔細加以記錄。 10.調(diào)整電動葫蘆制動下滑量時,應保證額定載荷下,制動下滑量S≤V/100(V為負載下一分鐘內(nèi)穩(wěn)定起升的距離)。 爬架電動葫蘆基本參數(shù): ![]() |